警有所呼必有所应 警有所需必有所予
栖霞从优待警用实招
近年来,栖霞市公安局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将从优待警作为凝聚警心、激发斗志的重要举措,突出抓好政策落实、难题破解和后勤保障三件事,让民警始终拥有快乐工作的劲头、幸福生活的盼头。2012年全市民警综合满意率达99%,位居全省第二。
雷厉风行抓落实
在烟台市率先完成民警加班补贴发放工作、落实警员职务和工资套改
栖霞市公安局党委抱定“再难不能难民警”的决心,只要上级有政策,就一定不遗余力、想方设法地落到实处。
在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上,市委、市政府给予大力倾斜,按照最高比例、最大限度配备公安机关领导和非领导职数,在基层民警最为关心的政治待遇问题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011年,国家、省、市关于民警加班补贴的政策规定相继出台之后,栖霞市公安局迅速行动,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一次性将全年加班补贴发放到民警手中,成为烟台市第一个完成发放工作的县级公安机关,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落实民警加班补贴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栖霞市公安局又率先完成警员职务和工资套改,补发套改工资50余万元,又一次成为烟台市首个落实套改工资的县级公安机关。
殚精竭虑解难题
家属为立功民警颁奖,超过50周岁民警有“岗位奉献特别奖”
面对执法办公环境差等制约公安工作发展、影响队伍建设成效的“老大难”问题,栖霞市公安局秉持“缺物质不缺精神,缺经费不缺干劲”的作风,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不懈地推进。
抓硬件,改善民警办公执法环境。栖霞市公安局完成9个无房派出所办公楼的新建或改扩建工作,办公用房总面积由原来的6000平方米增加到1.2万平方米,其中1个派出所达到公安部一级派出所标准,6个达到二级派出所标准,彻底结束了栖霞无房派出所的历史。栖霞市公安局投入300余万元对局机关办公楼和刑侦办公楼进行整体装修,投资1000余万元为基层一线单位升级换代警用车辆、装备,基层民警的执法办公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抓激励,增强民警主人翁意识。栖霞市公安局围绕“走好从警第一步”,举行新警入警仪式,邀请其父母参加,通过入警宣誓、授发警衔、局史讲解等形式,强化民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用心工作每一天”,举行立功授奖仪式,对荣获三等功和市级以上奖励的民警,由其家属亲自颁奖,民警向家属献上鲜花,局领导向家属送上喜报,实现民警自我价值认同、单位同事认同和家庭认同;围绕“站好最后一班岗”,举行民警退休仪式,由领导颁发精心制作的退休纪念牌,对民警一生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超过50周岁的民警设立“岗位奉献特别奖”,激发老同志干事创业、再建新功的激情。
体贴入微强保障
政策不足关爱补、物质不足精神补、待遇不足情感补
栖霞市公安局坚持“政策不足关爱补、物质不足精神补、待遇不足情感补”,努力把人文关怀渗透到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之中,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栖霞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警营文化陶冶情操、自我教育、凝聚警心的作用,持续深化“读好书”等活动,激励民警坚定理想信念。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至少推出1个集体和2至3名个人典型,成功打造“身边有先进、单位有榜样、系统有标兵、全局有模范”四级先进典型格局,在全局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为增强民警生活幸福感,市公安局成立心理咨询师队伍,定期组织民警体检,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做好健康跟踪和心理疏导工作;开展登山、拔河、乒乓球、篮球等文体比赛活动,落实年休假制度,定期组织功模外出疗养;建立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成立民警维权委员会,先后为7名民警依法维权;设立民警爱心互助基金,及时救助困难民警;对患重病导致家庭致困的,建立特困民警档案,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予以救助,已发放爱心互助基金9万余元。(孙春利 张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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