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的春日,虽然还略带寒意,但在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里,随处可以看到法官们忙碌的脚步和温暖的笑脸,每一个角落充满着春天的气息。
“谢谢你们,来到这里,才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覃老伯边握着韦振忠庭长的手,边流着泪激动地说。春天本是希望的季节,覃老伯为何说来到立案大厅才看到希望呢?话还得从头说起。
2013年4月8日,60多岁的覃老伯夫妇相互搀扶着走进覃塘区法院立案大厅,负责立案审查的韦庭长微笑着走上前台:“阿伯,请问您们是来办什么事?”覃老伯颤抖着双手边从一个布袋里拿出一摞材料,边说:“同志,我想来立案,我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了,肇事方不肯赔偿。”韦庭长倒好两杯茶先请两位老人坐下,然后认真地审查覃老伯的起诉材料。
事情发生于2013年2月13日下午3点15分,肇事司机庞某驾驶某汽车运输公司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沿209国道由武宣往横县方向行驶,覃老伯的儿子覃大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覃楠、覃媚、覃梦(覃老伯的一个孙子两个孙女)对向行驶,在覃大驶车超过道路中心单虚线实施左转弯时,庞某发现后采取措施避让的过程中,大型普通客车与二轮摩托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覃老伯的儿子覃大当场死亡,覃楠、覃媚、覃梦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庞某、覃大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覃楠、覃媚、覃梦不负责任。
心爱的儿子走了,覃老伯夫妇陷入了无边的痛苦,绝望整天笼罩着两位老人的心。
覃老伯把肇事司机庞某、某汽车运输公司及承保肇事车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918643.07元。韦庭长审查完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于是计算本案应收的受理费,按简易程序都要交纳6493元。覃老伯说:“我们都是农村的,没有固定的收入,年纪也大了,三个孙子女受伤还住在医院,医疗费还欠着,我们实在交不起诉讼费,恳请法院批准缓交本案受理费。”说着覃老伯的老伴已在一旁泣不成声,看此情形,韦庭长说:“请您们等一会,我去向领导请示。”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全部缓交本案受理费,覃老伯含泪说:“非常感谢你们,你们真正是为人民群众着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好法官。”韦庭长又对两位老人安慰了一番。
这只是覃塘区法院绿色诉讼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覃塘区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从人民群众最为细微的问题入手,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设置救助服务窗口,专门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追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的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以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活动。今年第一季度,该院根据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及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依法实行司法援助,1-3月该院缓交诉讼费案件30件,缓交诉讼费4.02万元,免交诉讼费案件11件,免交诉讼费0.36万元,保障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践行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胡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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