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12年至今成功调解118起
为有效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公安局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进一步规范调解行为,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2012年共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88起,今年1至3月份成功调解30起,赢得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设立了人民调解室,配备了两名人民调解员,并制定了重大、疑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制定《阳信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引导人民调解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在与各方沟通掌握各方诉求的基础上,根据案件损害后果和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求得当事人各方互相谅解,并灵活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让当事人感受到调解的公开、公正、公平、快捷、高效。(陈德泽 王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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