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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道德模范评选启动

2013-04-09 10:31: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京华时报 

    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首都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首都文明委决定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四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工作今日启动。

    凡符合首都道德模范参评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首都道德模范人选。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评选。

    各区县、各系统可推荐5个类别的候选人,每类1-2名,4月15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择优评选出30名首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将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群众投票和公众代表投票。投票人登录全市活动组委会指定网站,参与实名投票。评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按照评选规则提出首都道德模范10名人选建议名单和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人选建议名单,经全市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后,报首都文明委审批。首都文明委审批拟表彰名单后,适时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第四届首都道德模范获得者可作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

    第四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首都见义勇为模范”、“首都诚实守信模范”、“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和“首都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同时,设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详情请登录首都文明网(www.bjwmb.gov.cn)或千龙网查询。

    ■候选人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北京精神,具有很强的首都意识、首善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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