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苏州市被列为全国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2009年,苏州吴江市政府提出“乐居吴江”城市发展新战略,积极将城乡一体化纳入规划,下好“城乡一盘棋”,不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2012年,吴江撤市设区,融入“大苏州”整体发展。全区年度即实现农业总收入58亿元,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率超过50%,创建二星、三星康居自然村384个,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村庄环境整治得到新突破。
这些骄人的成绩,离不开吴江区人民法院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环境保护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2008年,吴江法院研究制定《为吴江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化解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为侧重点,全力服务保障农村改革发展。
吴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金玉平介绍:“从庭所共建到‘两所一庭’,再到‘五点五员’,近年来,我们努力编织一张大调解网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点”,即在全区九个镇和部分社区、村居、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点、巡回审判点、固定接访点、法官联系点和法制宣传点,“五员”即借助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专业咨询员、审判监督员的力量与优势,通过点面结合,构建“网格式”的纠纷化解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化解体系建立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数千起,得到辖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家住横扇某村的岳母和女婿分别结欠同一原告数万元货款。两人的抵触情绪很大,都不愿到庭处理纠纷。承办法官直接进村到户做工作,在纠纷处理取得初步进展后,主动联系岳母女婿来设在横扇的巡回法庭共同解决纠纷。老人家说:“虽然我嘴上凶,但我心里有数的,你们法官为我着想,直接到横扇来开庭,方便了我,该我付的钱我会付的。”
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城市病”却坚决不能向农村蔓延。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是吴江法院法官们的关注点。
吴江桃源镇民营经济蓬勃兴盛。镇上有不少从事化工废桶翻新业务的正规企业,还有一批藏身村落的地下小作坊。为节约成本,很多小作坊在清洗旧桶时随意排放含毒污水,一度严重影响了太湖地区的环境,对村民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2011年上半年,吴江法院组织“五员”们展开专题调研,通过实地勘察、听取民意等方式,最终形成《关于促进太湖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大对重大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工商部门及时取缔非法作坊等司法建议。
法官们还利用休息日深入桃源镇青云社区等地,组织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题法制宣传,以典型案例说法析理。采访中据环保部门反馈,当地有关污染问题的投诉明显减少,镇上村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太湖水污染防治这一司法建议产生的社会效果,促使吴江法院更多地运用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在审理涉农案件过程中,法院注意发现并分析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今年年初,吴江法院在审理的多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中发现,同里镇某村的很多村民把自家承包的农田流转发包给村外人员。由于发包是由承包农田的村民或村民小组自行组织的,村委会对具体的发包情况根本不清楚。“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涉及村委会,由于发包村民与承包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村委会在事后收集证据上就会处于被动地位。”该院民一庭庭长柳献东充分调研后向院党组反映这一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中的漏洞。
经过院党组集体研究,吴江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村村委会加强对农田承包的管理,及时了解村民对外发包农田的情况,并取得相关书面凭证,如合同书等。一周后,村委会发来回函向法院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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