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地处长江流域经济开发带,东连镇江,西靠南京,北依长江,并与古城扬州隔江相望,距离上海也仅200公里。1995年句容撤县改市,同步与此,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南部新城”迅速崛起,而一个个挺拔矗立的城市综合体成为镶嵌“南部新城”的璀璨明珠。2011年4月,句容市政府决定在新城华阳南路地段兴建一个集购物、写字楼、休闲娱乐、生态公园、高档公寓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并在原地段开展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此时,距离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仅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这是《条例》颁布后句容实施的第一个征收项目,也是全镇江市和全省范围内首个城市综合体征收项目。因此早在项目启动之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即进行先期走访调查。调查中发现,该项目共涉及市公安局、方兴集团、农行、园林处、人社局、商务局等8家单位、18户48间个体经营户、116户居民农户的搬迁问题,需要征收房屋约4.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02万平方米,办公用房2.3万平方米,营业用房3800平方米。
为保障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句容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将该城市综合体征收项目列入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由院分管领导负责,从行政庭抽调一名优秀法官担任征收项目的法律顾问,全程跟踪指导和解答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行为和问题,上门为征收项目工作人员讲授土地房屋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征收工作行为,确保程序合法、签订公开、结果公正、补偿到位。法院还深入征收一线,主动接受被征收居民的法律咨询,从被征收居民角度阐明法律条文,消除被征收户的顾虑,此举受到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原镇江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
2012年1月4日,随着最后一名被征收户王某与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句容法院协助该市城市综合体建设房屋征收指挥部全面完成了该市城市综合体征收项目工作,实现了城市拆迁项目“零强拆”。
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由一产向二、三产转移。城镇化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为离开土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及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对城市生活的适应。
在句容市最大的拆迁安置小区黄梅新村,记者发现毗连小区整齐的居民楼有一块面积较大的空旷土地,它既不是小区居民的休闲广场,也不是待开发土地,而是专门为农民存放农机具和晾晒谷物的场所。
记者从句容法院院长陈敏的介绍中得知,这块政府预留土地缘于法院的工作建议。负责该地区的定片定责法官在日常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虽然拆迁安置后农民会住上整洁漂亮的套房,农民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并不会一蹴而就。原来随便停在家门口的拖拉机、打水机等大型劳动工具没了存放的地方,农民住进安置小区后,势必会占用通道及其他公共生活空间存放大型物品,由此造成安全隐患和出行不便。为此,黄梅新村兴建之际句容法院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并被迅速采纳落实,法院服务在先的司法作为受到小区居民的称赞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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