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山东省日照市法院系统首例强制医疗案件近日在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东港区法院依法对精神病患者李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刑事决定。
2012年2月10日晚,“80后”小伙子李某在家中因琐事与母亲张某发生争执后,对其拳打脚踢,并用石头击打头部,致其死亡。后因担心事情败露,李某又对母亲的尸体进行肢解并焚烧。
2012年2月13日,李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2年6月,经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鉴定,李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有非血统妄想、被害妄想病症,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东港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新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关于强制医疗的条件,遂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记者孟伟阳 通讯员胡科刚 张晓燕)
·山东曲阜推行“马上就办”满两年
·山东:武城:推进孝德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
·山东泰安法院谱好促进官民和谐三部曲
·山东泰安岱岳:打造特色文化凝聚司法正能量
·山东高密看守所:请监督员“挑刺”
·山东武城:代表专题视察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