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重庆

重庆新规:干部教育培训“十不准”

2013-04-09 09:31: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广播网 

    重庆市委组织部日前印发《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干部学员必须严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十不准”明确规定,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培训期间要吃在食堂、住在宿舍,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师生、学员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聚餐吃请。学员严禁酗酒,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接待以探望等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不得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

    “十不准”同时规定,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严禁学员安排工作人员“陪读”,必须亲手撰写发言材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得请人代笔或抄袭他人学习成果。

    不准学员留公车驻校或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伴读。学员在校期间或结(毕)业后,一律不准以同学、老乡等名义拉“小圈子”、搞联谊会,或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提供方便、谋取私利。

    “十不准”要求干部教育培训主管主办部门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一律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培训,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度假村、星级农家乐等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

    “十不准”强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成绩或责令退学,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领导人员责任。(记者刘湛)

[责任编辑:王春圆]
相关报道

·重庆二分院:为了用药用餐都安全
·重庆规范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重庆北部新区破案为民与追赃还民并重
·重庆武隆县检察院举办业务拔尖人才选拔活动
·重庆流动人口年内 可在网上办“两证”
·重庆严控三公经费 确保2013年支出“零增长”

·重庆严控三公经费 确保2013年支出“零增长”
·重庆渝北:检察长上预防课获好评
·褒扬先烈启迪后人 重庆集中修缮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重庆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
·[视频]重庆:清明 让市民顺利出行
·重庆四中院建设学习交流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