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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房产办过户,诈骗房款获刑罚

2013-04-09 09:11: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通过私刻公章、伪造房屋产权证等一系列造假手段,将虚构的三套房产售予他人,骗取高额钱财。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旺莉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0年3月,林旺莉在打麻将过程中认识了被害人洪某。2011年1月开始,林旺莉一步步设好骗局,以资金周转急需售卖父母名下物业为由,带洪某前往位于番禺区市桥街西丽路及繁华路段的“房产”(一套房子、两间商铺)查看,声称房产证没办下来,还提供了假的买铺发票和银行贷款等资料,令洪某放下戒心并交了定金10万元。

2011年10月,在洪某催促下,林旺莉完成了所谓“过户”交易,并交予洪某三本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发票。洪某先后通过转账和现金等方式共支付172.91万元房款。直至2012年3月,洪某前往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询鉴定,方知上当受骗,林旺莉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发票均是伪造的。

2012年6月22日,携款逃跑的林旺莉在四川被抓获归案。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私刻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产权证专用章等公章三枚。

(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许晓君)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