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安宁市检察院出台新的《关于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将公务接待要求进一步细化,对业务招待费报销实行“三单送审”。
一是提供《业务招待费报销单》,凡是超过规定人数、就餐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律不准报销;
二是提供《点菜单》,凡有高档菜肴、酒水的一律不准报销;
三是提供就餐发票,凡时间、地点、金额不符的一律不准报销。
同时,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报销单进行抽查核实,凡发现不实报销予以全院通报,并严格追究经办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何赟 通讯员/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