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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中院新招录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岗位锻炼

2013-04-08 15:59: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切实增强服务涉诉群众的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体察社情民意、开展群众工作、处置复杂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新招录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岗位锻炼活动。首批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的3名新考录人员于近日正式上岗。

    此前,该院出台了《新考录人员到立案信访窗口岗位锻炼的办法》。《办法》规定,新招录人员必须到立案信访窗口岗位锻炼,窗口岗位锻炼为脱岗锻炼,期限六个月,锻炼人员在锻炼期间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由立案一庭、立案二庭视工作需要安排。

    《办法》得到了该院年轻干警的积极响应。大家表示,到立案信访窗口岗位锻炼是院领导的关心、爱护、信任和重托,一定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回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的新要求,胸怀大局,为民司法,磨练意志,提高本领,增长才干。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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