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法官理解与适用法律的水平,增强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市高院于3月4日至3月28日举办四期基层法官轮训民事专业培训班,全市800余名基层一线法官参加此次培训,取得良好效果。本次培训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通力协作。本次培训班是今年基层法官轮训系列培训的第一个专业培训班,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勉专门听取培训工作方案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法官学院与市高院民一庭多次磋商讨论,加强分工协作,并召开主要师资教研会,精心设计培训选题。二是培训内容丰富,确保培训针对性、时效性。针对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全局情况开设了民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与思维应对,针对基层法院集中反映的一些审判实务问题开设了侵权疑难案件的破解思路、建设工程案件的庭审与裁判、《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解读及劳动争议审判实务疑难问题分析与应对,针对程序法的适用开设了证据规则在民商事审判中的运用等相关课程。三是精心组织筹备,确保参训人员广泛性。基层法院中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分布在不同的审判业务部门,故本次培训将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等相关庭室与民事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官都纳入培训范围。各基层法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各业务部门民事法官参加培训,认真做好培训考勤和学时登记工作。四是充分发掘师资,确保培训可持续性。本次培训班的授课教师既有一线办案法官也有高校教师,虽然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不尽相同,但都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其中有两位法官是初次登上法官学院的授课讲台。他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民事审判工作特点进行授课,不仅传授了工作经验,而且起到了自觉总结工作规律和积累教学经验的多重功效。(李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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