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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中院八项严令强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3-04-08 11:25: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措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具体措施,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全体干警抓好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查,并把执行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该《措施》重点从八个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改进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查研究,随行人员不得超过3人,基层法院除负责人及介绍情况的工作人员外,不得安排陪同人员。

    简化接待工作。中院领导到基层法院调研期间,不得挂横幅、标语,不摆放花草,不赠送礼品。上级法院来院办案、检查工作或兄弟法院联系工作需招待的,一般统一安排在法院饭堂就餐,如在饭店就餐最多不超过两餐。除重要客人外,一次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中午就餐不得喝酒。

    精减会议活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每年只召开一次,业务工作会议合并召开。会议时长应控制在1个半小时以内,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具体措施或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部门性工作及副院长以下领导活动一律不作书面报道,可以通过法院内部信息网下发的文件及信息简报材料不得印制纸质文件。

    规范公务用车。重大节日除值班领导外,公务车一律集中办公地封存。所有警车每天必须停放单位大院过夜。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审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加强经费管理。重大财政支出,必须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遵守上级财务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规范出访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出国(境)考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除上级有特殊要求外,领导干部赴外省、市、自治区的学习考察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深化阳光司法。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院领导必须每月安排一天到立案窗口接访,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张均佑)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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