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执行案件已经立案,案号、执行法官、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如下……”今年以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信息短信平台,给每一位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都发送了短信,定期通报和反馈执行情况,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用“小”短信搭建起了与民沟通、提升服务的“大”桥梁。
实时播报 反馈执行动态
“我现在能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度,心里感觉踏实多了。”看着手机里一条条通报短信,特意从外地赶到芦淞法院领取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刘某说。
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芦淞法院就开始借助网络智能办公系统,着手搭建执行信息短信沟通平台。经过几个月的试运行,这一平台于今年1月正式开通。
平台启用后,只要执行案件一立案,执行法官必须通过该平台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手机发送短信,告知其案号、案由、执行法官姓名、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必须按要求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情况、所采取的措施等节点信息录入到执行日志,然后通过短信平台将相关情况发送给申请执行人,包括执行法官采取措施的时间、地点,查询到的被申请人的房产、车辆状况、银行账户及余额等,确保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可掌握案件的执行动态。
“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信息,对急于实现自身权利的执行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用短信方式加强与他们联系,成效较好。”芦淞法院院长颜会明说。
互联互动 查找执行线索
“如果当事人掌握了被执行人的一些情况,可通过短信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与法官互联互动,从而为执行提速。”在谈到执行短信平台时,芦淞法院副院长李程如是说。
今年2月底,申请执行人骆某在收到关于被执行人李某的房产信息时,立即向执行法官反映:李某的房产绝不仅于此,在外地还有两套房产,只是李某早已转移。
根据这一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调查,很快就发现了李某转移财产的事实。在顺利执结该案的同时,该院还对李某的规避执行行为进行了处罚。
实际上,芦淞法院与当事人的短信互联互动并不仅于此。
申请执行人还可通过短信对案件进行咨询,执行法官须及时回复。此外,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执行法官有拖延执行、执行不力或无法联络等情形,可通过短信进行举报,芦淞法院将在收到短信后的3天内予以答复。
“执行短信为我们执行法官与当事人沟通提供了有效平台,最大限度确保执行案件的结案率。今年以来,我们的案件执结数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8%,成效初显。”芦淞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博介绍说。
警示提醒 敦促履行义务
今年3月6日,被执行人周某一大早就来到了芦淞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将3万元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陆某手中。
原来,两年前,周某向陆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陆某催要时,周某先是以各种理由推托,之后干脆关闭手机,玩起了失踪。
此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周某的手机总是关机,且居无定所,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短信平台启用后,执行法官定期向周某发送禁止转移、隐匿财产的通知和规避执行的处罚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两个月后,深受触动的周某带着四处借来的3万元钱赶到了法院。
“最近每次打开手机,总是能收到提醒短信。我觉得躲着也不是个办法,干脆还钱求个心安。”面对法官,周某道出了心声。
芦淞法院在使用执行短信平台的过程中,并没有将其局限于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还把提醒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有6名被执行人因为收到短信提醒而主动履行义务。
公开透明 赢取各方信任
“短信平台接收到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短信平台管理软件进行流程化管理,由专人梳理、登记、审核后,才转交给执行法官办理。”李程表示,办理情况及与当事人沟通情况全部通过管理系统进行记录,以此确保执行案件的公开透明。
为实现执行信息短信平台的良好效果,芦淞法院专门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此事,并建立相关台账,定期通报,对短信平台使用率不高的执行法官点名批评。
通过短信形式,向执行案件各方当事人及时传递相关信息,不仅进一步拓宽了芦淞法院执行信息告知渠道,而且还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该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据了解,芦淞法院还准备把短信平台向立案、审判、信访等工作环节延伸,建立一整套面向社会的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我们使用短信平台的时间还不长,前后只发送了不到1000条短信,但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将继续发挥平台的良好功效,打造‘阳光执行’、‘阳光立案’、‘阳光审判’和‘阳光信访’。”颜会明满怀信心地说。(汪明卓 周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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