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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潮根源在于政策漏洞

2013-04-08 10:50: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政策性离婚”盛行根源在于政策。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当减少和婚姻“挂钩”,并对短时间内离婚分户者进行限制;也可以考虑将婚姻登记引入个人诚信系统,对于为规避政策而假离婚者一律列入黑名单,留下不诚信记录。

    据报道,最近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门口特意设起公告警示牌,提醒“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引来唏嘘围观。时下,“政策性离婚”这种中国独有的荒唐现象却大行其道愈演愈烈。“国五条”出台后,为“突破”限购及税收政策,不少夫妻竟选择通过离婚来解决买房问题。

    所谓“政策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等非常规方式来规避政策,以达到避税、获取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近年来,“政策性离婚”在离婚案中占了相当的比例,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媒体曝光辽宁沈阳一对夫妻因规避房产限购令,“政策性离婚”7次复婚7次。据黑龙江省民政部门介绍,每年11月至12月供暖费报销开始时,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夫妻数量就会比平常多出很多,成为黑龙江省独特的“离婚旺季”。

    网上甚至流传买房避税五步走攻略,这貌似游戏却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所谓规避“出售房产征税按转让所得的20%”的攻略,就是“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诚然,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没有真假之分。虽然是假离婚,但一旦领取了离婚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真离婚,如果一方离婚后不愿复婚,则另一方也只能无可奈何独吞苦果。并且,复婚后将来如再离婚往往会发生财产纠纷,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上会明确子女、财产归属,无论财产归哪一方,将来复婚的话,法律上讲属于婚前财产,再离婚时不能分割,除非另有约定,不过起初办假离婚时通常是抱着走走过场的心态,谁会冷静预测未来潜在的财产归属风险呢?

    “政策性离婚”的根本原因是不少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以家庭为单位,部分补贴和福利政策是以户为单位,为了获取这些政策带来的福利,假离婚往往成为成本最低和最有效的手段,这无形中鼓励了一些人为利益而随意离婚,特别是房产限购引发的政策性离婚潮更是汹涌澎湃久盛不衰。

    既然政策性离婚者是为了利益,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应当减少和婚姻“挂钩”,并对短时间内离婚分户者进行限制;也可以考虑将婚姻登记引入个人诚信系统,对于为规避政策而假离婚者一律列入黑名单,留下不诚信记录。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 刘武俊)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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