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该省检察机关将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本次专项工作方案已得到广东省委批准,由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三个检查督导组,行动以“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等为目标,4月正式开始。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杜言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严重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和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破坏和阻碍生态环境建设,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同时,严查国土、水利、环保、安监等重点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土、矿产、能源等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的渎职犯罪。
“行政执法人员或司法人员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和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以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也将是检察机关严查的重点。”杜言告诉记者。
发布会上,广东省检察院还公布了2012年查处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为盗采河砂充当“保护伞”、河源血铅案等曾在社会上引起轰动的案件。
(记者/朱香山 通讯员/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