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出台规定 改进机关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
《规定》要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减轻基层负担;调研期间,不接受迎送,不住超规格房间,不接受纪念品、土特产和宴请;严格住宿和就餐标准,按照规定缴纳食宿费;机关领导每年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坚持改进会风,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减少参会人员;不在旅游风景区召开会议,不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不发纪念品和高档文具,简化会场布置,严格会议纪律;对各地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庆祝活动不发贺信、不派人参加;除统一安排外,机关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等。
《规定》还在大兴学习之风、提高文件质效、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要求。加强公车管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记者/隋云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