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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项措施落实清明安保

2013-04-07 09:19: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针对省内林地多、草木多,清明节期间祭祀人流量大、车流量大等特点,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采取5项措施,全面落实清明节安保工作。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各林区、草原和旅游风景管理部门的协作管控,联合各部门共同深入林间地头,对作业生产单位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在林区、山区、草原等高火险地带动用明火。加强对寺庙、陵园、墓地等的消防监督力度,划定防火区域,开展夜防巡查行动,快速应对夜间大风天气引起的突发火情。加强对祭祀地区现场情况的调研力度,制定临时交通管制和分流疏导措施,增设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增加警力疏导。加强春季防火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微信、短信等发布防火安全常识和野外用火警示信息,倡导文明祭祀。结合高速公路免费开放期间交通流向、流量变化,科学安排警力,严查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冯锐 通讯员王珩)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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