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三方法律工作者邬智慧先生及其团队的介入,使案件朝良性方向发展。2006年7月10日,李怀兰委托了邬智慧等代为维权。接受委托后,邬智慧即率领工作人员熊烈锁、宋义凯赶往淮北市调查王成鑫的真正死因,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工作人员去了案发现场——葛塘中学校园进行取证,查看二楼铁栏是否有断裂修补的痕迹,寻找目击证人的同时,还原事实真相。客观讲,以上两类证据很难支撑李怀兰的主张,于是邬智慧团队律师要求对遗体以及五脏重新鉴定,杜集区法院采纳了律师的申请,委托司法部鉴定中心(上海)对王成鑫的死因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与李怀兰的主张事与愿违,结论与前几次结论一样。即因病猝死,排除高空坠落死亡。尽管结论对当事人十分不利,法庭上律师还是抓住了“鉴定检材前后不一致”这一重大瑕疵,即检材是否是王成鑫的?因为据检材保管机构——徐州医学院证实,此次的检材与前几次是一样的,一直封存,可为什么心脏较上次小了而且轻了呢?就这一质疑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大为意外。由此,律师也取得李怀兰的信任,为下面的调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诉讼的同时,来自北京的邬智慧和杜集区法院都没有放弃调解的努力,他和杜集区法院丁庭长多次接触交流,对葛塘中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利害关系,学校杨校长接待了他们,校长的态度也非常诚恳,表示愿意调解,但由于学校资金紧张,只能继承两万元赔偿金,多一分钱都拿不出来。邬智慧等又找到学校的主管部门杜集区教育局,但当谈到欠款部分的时候,领导一筹莫展,有理无钱,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此时,淮北市公安局起到了积极带头作用,在市政法委的协调下,发动全市爱心企业与社会贤达踊跃赞助,捐款筹集李怀兰提出的20万元补偿款,经过数十天的艰辛努力,在时任黄副局长的带领下,时任信访科的张科长等工作人员冲在了第一线,终于筹齐了20万元。钱的问题解决了,可如何支付又成了一道难题,同时李怀兰又提出了返回本地身份证、户口薄、争取低保待遇生活费、减免遗体保管费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儿子的遗体坚决不火化,还要继续向北京上访。当时(2009年8月15日),遗体在淮北市殡仪馆存放了近6年,保管费用已经高达13万元,由于李怀兰对市公安局产生了不信任感,虽然市局一再表态促成事件尽快结束,但李怀兰认为政府说话不可靠,都在骗他,很难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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