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针对辖区娱乐场所多、规模大、流动人口繁杂等情况,狠抓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管理模式上由注重事前备案转变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管理形式上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管理对象上由注重对场所的管理转变为注重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形成了信息化建设、娱乐场所管理和巡逻防范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良好格局,有效提升了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水平。据统计,2012年,全市娱乐场所未发生涉枪、涉爆等案件,治安、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1%、46%。
场所管理精细化
研究出台了日常治安检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业务操作规程
福州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福州市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福州市公共娱乐场所日常治安检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业务操作规程。同时,依据现有规定,对涉及场所的处罚项目进行梳理,细化具体裁量标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市公安机关层层建立场所管理责任制,把创新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为增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防控工作的针对性,福州市公安局要求派出所对娱乐场所管理实行“定位、定时、定人、定责”,推行弹性勤务。各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民警实行包片责任制,1名民警包干2个派出所辖区的娱乐场所,明确规定凡因娱乐场所内“黄赌毒”问题被上级公安机关暗访通报的,以及被群众集中举报或被媒体连续曝光的,经查证属辖区公安机关没有发现或发现后查处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此外,他们还制定完善了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提前介入制度,规定娱乐场所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期间,治安部门提前介入,避免企业因装修后硬件不合格引起的改建损失及可能的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日常监管信息化
全市已采集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信息七万余条,制发从业人员IC卡六万余张
2011年以来,福州市公安局已经举办娱乐场所信息化技术知识培训班28场次,专管民警及娱乐场所业主、负责人共1250余人参加了培训。各派出所每季度对辖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他们把娱乐场所基础信息采集作为硬性指标纳入派出所和专管民警的业务考核范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安排专人每天网上巡查,定期对派出所采集信息数据质量进行审查。
截至目前,全市已采集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信息7万余条,制发从业人员IC卡6万余张;市公安局通过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从业人员的详细信息储存在公安中心数据库中,实行集中化管理,基本实现了“以人管场”。
分级管理常态化
将全市456家娱乐场所分成A、B、C三个等级,对不同等级场所采用差别检查频率
福州市公安局围绕 “备案管理、安全设施、经营规范、保安配备、安全防范”5个方面全面落实娱乐场所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抽查、暗访检查和视频巡查等多种形式,实时掌握娱乐场所治安状况。
他们根据检查情况,将全市456家娱乐场所分成A、B、C三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场所采用差别检查频率,A类每月至少检查1次,B类每月至少检查2次,C类每月至少检查5次。同时,调整优化娱乐场所分级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重点类、关注类、一般类不同的治安监管主体,通过对重点类、关注类场所采取增加检查频率、增设安保人员、添加实时监控设施、强化从业人员治安培训等方法,强化场所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提升场所治安管控能力。
管控效能高效化
全市已运用娱乐场所远程监控系统查处涉毒案件56起、186人
福州市公安局督促指导全市所有娱乐场所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实现了对娱乐场所内收银台、主要通道、场所门口、安检门、娱乐场所大厅等部位的实时监控。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远程监控发现娱乐场所内“黄赌毒”活动线索和超时营业行为,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挤压了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同时,通过将视频系统与公安应急指挥系统连接,调整警力部署,有针对性地将巡逻警力准确压向辖区重点娱乐场所、重点街区,增强公安部门快速反应打击现行的作战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已运用娱乐场所远程监控系统查处涉毒案件56起、186人,发现超时营业场所1036家次,有效遏制了娱乐场所黄赌毒等违法行为。(郅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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