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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造审判监督“精品案件”工程

2013-04-03 09:21: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力推全省审判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广东打造审判监督“精品案件”工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4月2日召开的全省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透露,全省法院三年来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6667件。全省法院将打造审判监督“精品案件”工程,努力把每一个再审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正水平。

据了解,在2010年至2012年广东全省法院审结的6667件再审案件中,刑事223件,民事6072件,行政372件。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方面,三年来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86690件,充分发挥了减刑、假释制度在促使罪犯认罪、悔罪、积极改造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家中院被评为2012年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广东高院副院长王勇表示,再审案件是我国特有的正常程序之外的一个救济途径,审监法官更应有公正司法的使命感,深刻认识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理再审案件必须坚持的“硬道理”,努力把每一个再审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审理、审核程序。

王勇认为,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需要从五个方面来实现:一是要确保程序正当,保证程序公正、公开、合法,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二是细化案件审核权限和职责,统一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加强案件发改前的沟通,了解原审案件的办案背景、裁判思路等,避免重新引发原已平息的矛盾纠纷,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还应注意听取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四是提升庭审质量和文书制作水平,再审裁判文书说理应当更透彻,让当事人看得懂,让原审法官信服;五是明确奖惩措施,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在减刑假释工作方面,广东将继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包括:提高开庭率,推进“阳光审判”,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全部开庭;提高假释率,完善刑罚执行措施;推行财产刑单独减免制度,完善财产刑执行与减刑假释联动。目前,东莞中院已正式被指定为港澳台籍罪犯适用假释工作试点单位,要继续完善制度并扩大试点;深圳中院对减刑假释与财产刑执行联动机制的探索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要在全省推广。

(裘晶文)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