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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全省率先尝试行政诉讼交叉管辖

2013-04-02 15:23: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时报 

    如果你身陷“民告官”行政纠纷,你愿意告吗?你敢告吗?

    多年来,部分案件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还有疑虑,“不敢告”、“不愿告”的现象仍相对存在。

    4月1日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尝试对龙华区法院、美兰区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实行交叉管辖,以有效改变行政诉讼“不敢告”、“不愿告”现象。试行期为一年。

    据介绍,在试行交叉管辖这一年内,龙华区和美兰区法院的立案窗口将免费提供有关试点工作的宣传和释明材料,便于公众了解试点情况;当事人向原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向现管辖法院起诉;此次交叉管辖试点改革,仅限于行政诉讼类案件,对于非诉行政案件,仍按原管辖规定受理;两院原已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仍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海口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符汉平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行政诉讼制度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而部分案件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还有疑虑,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此次试行交叉管辖,是海南首例试点,对实现公正审判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选择龙华和美兰这两个相距不远的法院,也是为了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

    记者还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提级管辖,对市(县)政府作被告的、在市(县)有重大影响的、省级厅局作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敏感,经当事人申请或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自己管辖,或指定本辖区内其他基层法院管辖(记者邢芳琳 通讯员敖日丹)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