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切实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严厉查处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危害生态文明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涉及生态环境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等八个方面的内容。(通讯员 何新龙 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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