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同志生前日常生活照片。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供稿
他,不畏艰险、英勇善战,日夜奋战在祖国的西南边陲,与毒品犯罪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他,曾与身带两颗手榴弹的毒贩贴身肉搏,在执行任务中滚下3米多高的茶叶地……他,也曾因工作繁忙愧对父母妻女而轻轻说“对不起”。
他就是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刘军,一位“当之无愧的禁毒英雄”,一位“云南禁毒的旗帜”,一位“禁毒福尔摩斯”。
3月12日这一天,英雄的生命定格,刘军在侦办完毒品案件后,从德宏返回昆明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3岁。
高原禁毒一线 培育英雄楷模
刘军,男,1969年6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昆明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昆明市公安局警卫处、五华分局巡警队、派出所、看守所、禁毒大队民警、市局禁毒支队侦查员。
刘军同志参加公安工作24年来,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职责,忠于人民的公安事业,勤恳工作,无私奉献。他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干一行、精一行,收集信报、排查走访、化装潜伏、抓捕缉拿、侦察审讯得心应手,成为禁毒战线的行家里手;他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关心家庭、孝敬父母。
1998年以来,他直接参与破获毒品案件2100多起,万克以上大案40多起;缴获各类毒品1123千克,各类枪支15支,涉毒车辆近百辆,毒资数千万元,其中个人线索破获万克以上大案25起。仅2012年,刘军参与侦办毒品案件20余起,缴获各类毒品130千克,毒资1000余万元。个人线索破获毒品案件16起,缴获海洛因4.482千克,吗啡36.136千克,冰毒26.319千克,缴获毒资3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154起,协查案件35起。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十大缉毒优秀破案能手”、“昆明市公安机关十佳民警”、“优秀禁毒民警”、“禁毒能手”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七次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上级嘉奖。支队领导夸他是“难得的优秀禁毒侦查员”,重庆禁毒总队的同志赞他是“当之无愧的禁毒英雄”,武汉禁毒系统的领导称他是“云南禁毒的旗帜”,上海禁毒战线的战友称他是“禁毒福尔摩斯”。
自今年1月24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专项行动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迅速部署推进。刘军同志更是以极大的积极性投入到专项行动当中。
2013年3月6日刘军和他的两位战友驾车奔赴云南省德宏州侦办“3.06”和“3.04”两起毒品案件,同时对部督级“2.14”贩毒案在逃“毒枭”杨某实施抓捕,3月12日当刘军三人在德宏州境内奔波工作了六天,拖着疲惫的身体,驾车返回昆明时,途经大保高速公路K45+753M处时,车辆发生故障,在路边等待救援时遭遇车祸,刘军同志不幸牺牲,为公安禁毒事业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
噩耗传来,支队上下无不为失去亲爱的战友而悲恸,公安部禁毒局、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云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湖北、湖南、四川、新疆、浙江、重庆、河北、安徽、贵州、陕西、甘肃等地公安机关,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纷纷发来唁电,对刘军同志不幸因公牺牲深感悲痛和惋惜。
公安部禁毒局致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的唁电中,高度评价刘军同志:“刘军同志长期战斗在公安禁毒工作第一线,以对公安事业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满腔热忱、全身心地奋斗在云贵高原禁毒一线。刘军同志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扎实肯干、无私奉献,屡次立功受奖,为公安禁毒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当选‘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是新时期公安禁毒战线涌现出的优秀楷模。刘军同志用生命和热血履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神圣誓言。”
历经生死考验 书写壮丽青春
毒品交易的暴利,驱使毒品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面对凶残狡猾的毒品犯罪分子,昆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民警们,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深入虎穴,与毒品犯罪分子斗智斗勇,进行了长期的生死较量和殊死斗争。二十四年的从警生涯,刘军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尤其在缉毒侦查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长期的禁毒侦查工作中,他数十次乔装接近毒窝,历经生死考验。
1998年,刚加入禁毒队伍的刘军就在瑞丽破获了一起“5000克海洛因”的案子,让领导和战友们刮目相看,从此,他投身到这场与白色恶魔的战斗中,义无反顾,越战越勇。
2008年,刘军化妆成老板赴德宏办案,狡猾的对手不停地更换交货地点,边远的乡镇、偏僻的寨子、公路边、深山老林,10多个小时里更换了若干处地点。与外界无法联系的漫长等待,严酷地考验着双方的心理素质。由于和战友突然中断联络,刘军只能孤身一人沉着应对。长久的对峙,对方猛然情绪失控,疯狂地抢夺刘军手里装有10万现金的钱袋。为了保护国家财产,擒获毒贩,刘军与对手拼死肉博,双方撕打着一起滚下了3米多高的茶叶地,幸而被树枝挂住,才保住一命。受伤后的刘军不但没有退缩,而是发誓一定要把这个毒贩抓捕归案。2011年11月,在全国“清网行动”中,昆明禁毒部门与缅甸警方多次会晤商谈之后,终将这个在逃3年多的毒贩引渡回国。
随着禁毒斗争的深入,境外毒品交易中毒贩运输毒品往往带有枪支、弹药,办案民警面对的局面愈加复杂。
2005年,刘军再次到临沧办案,80公斤、价值几百万元的毒品选择在界碑处交易。当时暴雨倾盆,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搏斗,为了避免对方携带枪支造成不必要伤亡,刘军故意引诱对方滑到一个泥潭里,凭借过硬的功夫将其制服,搜身时,发现对方带着两颗手榴弹,倘若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刘军获取情报并侦办的“4.18”特大运毒涉枪案,引起了公安部、省公安厅及友邻省市的关注与重视,该案缴获制式手枪4支、子弹109发,各类毒品13075克,涉毒车辆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