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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两年受理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线索万余件

2013-04-02 09:27: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2011年3月,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司法权、行政权,严重损害民生民利,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件。在此项工作结束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专项工作两年来,查办了多少件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专项工作期间全国共受理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1214件,立案侦查各类案件9975件13833人,分别占全国检察机关同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64.6%和62.1%。这些案件造成死亡3126人,重伤1073人,直接经济损失78.46亿元,检察机关通过查办案件,依法惩治了犯罪,挽回了损失。在办案中注意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质量高、效果好的大案要案,立案查办重特大案件4615件,占立案总数的46.2%;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260人,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地厅级干部10人。

    通过此项专项工作提升了反渎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检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用办案工作的实效赢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依托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等多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渎职犯罪严重性、危害性和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反渎工作营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氛围。

    同时,专项工作完善了机制,提高了素能。各地结合专项工作,不断提高上级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对案件的掌控和协调能力,更好地发挥和完善了侦查办案一体化的机制作用。通过专项工作进一步锤炼了队伍,提升了能力,培养了许多专门领域的侦查人才,为反渎工作积蓄了更多的后劲。

    问:专项工作重点查办了哪些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

    答:检察机关立足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重点查办了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农林保护、环境监管、司法执法等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多发高发领域和环节。

    工作中,检察机关密切关注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调整专项工作的阶段性重点任务。针对近年来瘦肉精、地沟油、毒胶囊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问题,高检院连续6次下发通知,指导督促案件查办,共立案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案件311件465人。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等地,先后突破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渎职犯罪案件。

    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等地结合省情、区情、市情,因时、因地制宜,还积极开展“小专项”活动,以“小专项”带动了“大专项”的开展。

    问:为破解专项工作难题,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建立了哪些长效机制?

    答:针对反渎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高检院十分重视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方法创新。专项工作期间,高检院加强与中纪委、最高法、国务院法制办等机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先后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衔接机制、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机制、排除非法干扰办案机制,优化了一体化侦查机制,为从严惩处渎职侵权犯罪,与最高法联合出台了司法解释。

    山西、吉林、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地也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实践,不断完善案件线索管理、侦查指挥协调和办案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了专项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各地还结合“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全国巡展,广泛开展反渎工作和专项工作宣传活动。天津、上海、河南、湖南、广东、安徽、广西、甘肃等地采取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举办法制讲座、发布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主动与媒体加强联系沟通,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办案重点、立案标准、举报方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了专项工作声势。

    问:专项工作成效突出,取得圆满成功,主要有哪些成功经验?

    答:专项工作推进了反渎职侵权整体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达到了预期成效。主要经验有:一是部署到位,工作深入。高检院党组专门研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部署,曹建明检察长,胡泽君、邱学强副检察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渎检厅对专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由副处长以上干部实行分省对口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高检院的部署要求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及时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内外协调,形成专项工作合力。各级检察机关注重整合内外两种资源,调动内外两个积极性。吉林、黑龙江、湖北等地加强内部涉渎线索的发现和流转,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取得了很好效果。

    三是专项工作通过抓重点带一般,推动了反渎工作全面发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具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领导精力集中,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各地通过专项工作的形式,形成声势、形成规模、形成合力,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带动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全局。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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