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杨永鹏在江苏沭阳办案过程中因劳累过度,不幸殉职,年仅46岁。据介绍,杨永鹏是在侦办省公安厅督办的张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工作中,前往安徽亳州、山东平邑、江苏沭阳等地调查取证途中殉职的。
杨永鹏,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永昌县公安局朱王堡派出所、办公室、经侦大队工作,从警以来长期战斗在打击犯罪前沿,恪尽职守、英勇善战,先后参与侦破一大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多次立功受奖,并被甘肃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见习记者/赵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