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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警方摧毁一贩毒团伙

2013-04-01 16:20: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法治在线 

  为了不引起别人怀疑,贩毒人员找到了出租车为其“运货”。而为了挣钱,两名糊涂的哥欣然干起了运毒的活。去年12月12日,兰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经过前期充分的专案经营,抓准时机,一鼓作气将该团伙一网打尽。直至落网,两名的哥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多严重的后果。3月18日,该贩毒团伙的七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2012年9月份,兰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办理数起吸毒案件过程中,有多名吸毒人员提及绰号为“小猪”的毒贩。民警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立即着手侦查,初步确认“小猪”的身份系兰溪市云山街道25岁的朱某。为了将朱某和其上家一网打尽,禁毒大队民警决定“放长线钓大鱼”。

  随着侦查的深入,民警很快就发现朱某和其女友万某与本地两名出租车司机联系频繁。而这两辆出租车的行驶轨迹显示,除了日常的载客轨迹外,两车频繁往返于浦江县与金东区傅村镇两地。

  莫非他们利用出租车运毒?这在近年来兰溪地区侦破的毒品案件中,民警还是第一次遇到利用出租车堂而皇之地从外地运毒到兰溪的。

  然而,侦查事实却很快验证了民警的推测。在之后的两个多月,两名的哥兰溪市上华街道40岁的廖某和云山街道48岁的陈某往返上述两地的次数多达80余次,而且,廖某一般出现在白天,陈某则在晚上,说明两人还进行了分工。很快,取货、交货的方式和详细地址也被民警一一查实。此外,除了这两辆出租车运毒之外,一直到朱某处购买毒品的“常客”上华街道24岁的徐某也经常利用自己的私家车加入了运毒的行列。可见,该贩毒团伙的气焰日益嚣张。

  警方果断收网

  万事俱备之后,2012年12月12日,兰溪警方专门部署了2012年兰城扫毒2号行动,决定席卷该贩毒团伙。

  当天下午,得知的哥廖某前往金华运“货”后,警方迅速在朱某居住地附近部署警力,等待廖某回来交“货”。16时许,廖某的出租车如期出现,但本该下楼拿“货”的朱某却始终没有出现。眼看廖某准备离开,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并在其车内缴获了一包白色粉末状物品。经事后鉴定,该包物品是7.06克海洛因。

  让民警始料未及的是,廖某落网的同时,狡猾的朱某、万某乘坐徐某的私车闻风而逃。在逃跑过程中,毒瘾深重的朱某仍向浦江上家订购了毒品,并约定在金华汽车东站交易。

  经过缜密侦查,民警获知了朱某等人的逃窜方向,并在高速金华出口处将朱某、万某和徐某抓获。

  在抓获朱某后,民警将计就计,通过朱某与正在金华汽车东站等候交易的浦江上家通话,诱其进入守候在金华汽车东站民警的视线。紧接着,民警迅速出击,将浦江上家云南籍24岁的朱某某抓获,在其身上缴获六七包白色物品,经鉴定是25.04克海洛因。

  同一天,另一组民警前往金东区傅村镇,将另一供毒上家云南籍28岁的张某抓获。12月14日,另一名涉案的的哥陈某也在兰溪市区落网。至此,该贩毒团伙7名主要成员全部被抓获,与此同时,警方还抓获了经常从该团伙处购毒的吸毒人员10余名。

  抵不住诱惑的代价

  据朱某交代,之所以开始贩毒是因为毒瘾日益加重,如果不贩毒根本买不起毒品。审讯民警透露,朱某毒瘾已经重到由最初的吸食到后来的注射方式吸毒了,以至于他在逃跑路上还不忘联系朱某某,向其购买毒品。在审讯期间,朱某由于毒瘾发作一直流鼻涕,还伴有痉挛等症状,样子十分吓人,可见其受毒品毒害之深。

  的哥廖某和陈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据两人交代,最初与朱某认识是在2010年,当时朱某经常乘坐两人的出租车往返浦江县与金东区傅村镇,但并不知道朱某是去购买毒品。渐渐熟络之后,朱某购买毒品后,因为忍不住毒瘾发作,偶尔会迫不及待地在他们的出租车内吸食。廖某和陈某在知道真相后,因为舍不得朱某这位客户,并没有选择报警。久而久之,暂居在浦江的朱某某和金东区的张某两名给朱某供货的上家也与两名的哥熟识了,原本只是载客的出租车沦为空车运毒的工具。每次需要拿“货”,只要朱某给上家打个电话,再通过放下吊篮、扔下纸包等方式将取“货”的钱交给的哥,廖某或陈某自行前往上家处拿“货”。据廖某招供,自己是替人开车的,每个月按跑的公里数拿工资,一般一个月工资是三千的样子,但是替朱某跑一趟就可以拿到200元的路费,公里数也完成了,还省得满大街地转悠兜客人,后来跑得勤了,有时候一天两三趟,这个诱惑太大了。同样抵不住这种诱惑,还有的哥陈某,陈某自己是出租车车主,白天车子租给别人开,自己则开夜车,自从接了朱某的活后,陈某晚上就不用像以前那样辛苦,而且赚得还比以前多。

  经初步查证,廖某和陈某随着运毒次数的频繁,单次运毒的量也日益增多,仅2012年4月到12月期间,两人运送的海洛因重量高达700余克。为了购买这些毒品,朱某至少支付了毒资30余万元,除了自己吸食外,朱某以先赠送吸食、对方上瘾后再贩卖的方式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一旦对方毒瘾加重,就很可能演变成下一个以贩养吸的毒贩。

  在此,警方再次呼吁广大市民,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童琳 王国祥)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