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以法服人 亲笔信以情感人
陵县“1+1温情审判”解冻纠纷
“齐法官,谢谢您挽救了俺的婚姻和家庭,俺一定记住您写给俺的那些话,好好对待妻子和孩子……”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王某眼含泪水,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这是日前发生在山东省陵县人民法院的一幕。而那些让他感动不已的话,则出自该院法官齐昭森写给他的一封信。
1995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较好,生育一男孩。后来,张某怀疑王某有外遇,从此争吵便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王某还经常对女方大打出手。于是,张某一气之下诉至陵县法院。
“他下手太狠了,真把我往死里打啊!我坚决要求与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多次到法庭哭诉被告王某如何对其施加家庭暴力。为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陵县法院曾多次主动与被告王某联系,而王某拒接电话,对法庭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也拒绝签收,开庭之日未到庭应诉。
经过缺席开庭,并与原告张某进行多次交谈,齐昭森凭借自己多年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经验和直觉,察觉到该案男女双方之间仍存在深厚的夫妻感情,只是因被告王某拒不露面,法官无法进行规劝和调解罢了。“来打离婚官司的夫妻中好多都是一时冲动,办案法官如果站在一个朋友的角度,给当事人多一点关怀,多一些劝解,或许就能消除他们内心的隔阂,帮助他们解除婚姻危机。”谈起当时的办案情景,齐昭森说。
于是,齐昭森对该案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并在送达判决书时附上了法官致被告王某的一封信。信中写道:“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应该有责任,有担当。回家吧,和你的妻子坐下来好好谈谈,谈谈你们曾经的美好,谈谈你们可爱的孩子……我相信一切误解和猜疑都会烟消云散的!”
没想到,在判决书和信件寄出的第二天,被告王某就携妻子来到陵县法院找到齐昭森,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这是陵县法院尝试采取“1+1温情审判”方式化解民事纠纷的典型事例。自今年1月以来,陵县法院开始尝试采取“1+1温情审判”,即1份裁判文书+1封法官亲笔书信模式。要求在审理婚姻家庭、邻里通行关系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中,由主审法官根据案件特点,在每一份裁判文书后面附带一封由主办法官亲笔书写的信件。
“判决书是冰冷的,但并不代表着法官的心也是冰冷的。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是我们办案的宗旨,同时也是我们推行‘1+1温情审判’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希望通过这一形式与当事人产生共鸣,感化和帮助他们,从而真正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效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玉华说。
截至目前,该院采取这一做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32起,其中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占75%。案件当事人都反映,通过主办法官综合利用法、理、情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对当事人进行真诚教育和劝解,既增加了人性化色彩,又提高了法律文书的说服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很好!” (郑春笋 孙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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