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坚持构建“民生消防”,以民生为本、以服务为根,让服务变得更加贴心,确保把消防安全传递到每个家庭、每个角落,让群众在平安中享受和谐幸福生活。
“民生消防,就是坚持以民生为导向来规划消防工作,要有服务意识,要让老百姓生活有保障,生活有安全感、幸福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这样诠释“民生消防”的内涵。
责任状为“民生消防”提供保障
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以及12个盟(市)政府和30家大型企业签订“2013年消防工作责任状”,为实施“民生消防”战略立下“军令状”,要求各级政府“不失职、不缺位,实实在在做好分内事”。
内蒙古坚持牢牢把握 “责任制”这条主线,连续18年签订三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以火灾预防、基础设施建设、装备配备、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等为重点,结合各地发展现状、实际需求、区位特点,责任状对队站建设、装备配备、经费保障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实施一年一签、一年一考。
“在正视经济发展差异性和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进度、方向和模式,才是民生理念在消防工作中最具体、最实在的体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汪浩说。
科学管理模式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2月24日,马明登上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直升飞机,参加内蒙古首次空中消防巡航。“空中巡航对于实现消防立体防控、强化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对各个大小‘网格’有了宏观把控。”巡航结束后,马明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巡航常态化、职能多样化。
据统计,内蒙古现有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13家、二级单位13644家、三级单位49488家,近年来迅速崛起的能源化工企业投资规模巨大,安全需求极高。对此,2013年,内蒙古消防部门在社会单位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设施设备自我维护、消防常识自我普及、安全隐患自我消除、组织机构自我完善、安全绩效自我考评等 “六个自我”管理模式,引导社会单位强筋骨、练内功。
同时,内蒙古消防部门强力推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将自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和负责人拉进“黑名单”。消防安全不良记录将逐步实现社会共享,以强大的舆论压力唤起维护消防安全的社会责任感。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力度
在内蒙古消防部门开展的一次民意调查中,96%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消防部门应该加强消防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消防、了解消防。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协调有关部门,把消防知识纳入全民素质教育,加大公益宣传教育普及力度。2012年,总队筹资300万元,编印了蒙汉双语 《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农村消防安全知识读本》以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挂图,免费发放到基层和社会单位。同时,消防部门联合社会单位共同开发了“草原119”消防手机报,开通了内蒙古消防“微讲堂”,为社会各界了解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搭建了新平台。
据了解,2013年,内蒙古首次实行消防监督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利用办事程序明白卡、廉政建设监督卡、执法意见反馈卡和监督员执法评定表来完成对单位和个人的廉政监督、绩效评定。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要求各级部队要全部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确保“绿色通道”向所有办事群众敞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通讯员 苏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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