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政委陆立才同志,因患肝癌晚期医治无效,于3月27日上午10时在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逝世。
陆立才,56岁,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入伍,1990年5月入党,大专文化,1981年在常州监狱当管教民警,1994年调入常州市公安局从事监所管理工作后,历经收审站、看守所、拘留所等多个部门,创造了监室看管18年无差错的纪录。
在30多年的工作历程中,陆立才患肝硬化14年坚持在监管一线,他勤学苦练互联网技术,比对21000人次的身份等关联信息,与4000多名在押人员耐心谈话,总结出深挖犯罪“快、细、准、活、情、理”“六字诀”和管教工作“五技巧”,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监管工作的“法宝”。2005年到拘留所工作至今,获取破案线索300余条,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0余起,其中查获杀人逃犯5名,重大抢劫案件7起,涉案价值103万元。
2010年6月4日,陆立才的事迹经报道后,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高度赞扬他“平凡的岗位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以火一般工作激情,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陆立才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四次。2011年4月份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获得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全国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提名奖,并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记者 沈宫轩 沈亚瑾 记者 李海明 达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