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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法院讲坛”落地生根

2013-03-28 14:58: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了“鞍山法院讲坛”。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的坚持,使“鞍山法院讲坛”在鞍山真正地落地生根,它体现的是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如既往的坚持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标。

    鞍山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出席了这次讲坛,部分鞍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市群众诉求工作部、市妇联、团市委、市委党校、市文化局、辽宁科技大学、鞍钢法律事务部、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近百名领导和同志也参加了这次讲坛。

    今年的“鞍山法院讲坛”特别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民法室主任姚红讲授《新民诉法的内容及立法思考》。姚红是我国民法学专家,先后参与多项法律立法工作,还参与编著四十余部法律著作。结合自己在各法院调研听取的各方意见和修改经过,姚红详细讲解了《新民诉法》各条修改的立法精神,各项要点及注意事项。姚红主任从五个方面对《新民诉法》进行了完善。第一,关于进一步保障当事人权益。具体包括完善起诉受理制度、回避制度、完善诉讼代理人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实现担保物权、完善保全制度、完善督促程序、完善二审程序、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完善执行程序和增加诚实信用原则并强化强制措施等11个方面。第二,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具体包括诉调对接、完善管辖制度、送达制度、庭前准备程序和简易程序、统一不予仲裁的先行条件等6个方面。第三,完善证据制度。具体表现为增加新的证据形式、完善举证制度。出具证据收条、强调证人出庭和费用承担、强化鉴定人出庭和完善证据保全等方面。第四、完善审判程序。第五,强化了民诉监督。讲座深入浅出,既有中外比较的理论支撑,又直面司法实务中的实际问题,使到会者都受益匪浅。

    目前,“鞍山法院讲坛”已在鞍山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为鞍山各界提供了法律服务的机会。同时开展“鞍山法院讲坛”也是一次普法宣传活动。

    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春说:“我们会坚持定期举办‘鞍山法院讲坛’活动,继续创办更优质、更有效的讲坛活动,为鞍山市民服好务,为打造平安、和谐、幸福新鞍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