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对钢铁行业的环境监管 环境违法情节恶劣的将被曝光并追责
记者27日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该厅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三查”行动加强钢铁行业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切实加强对钢铁行业的环境监管,继续深入开展“三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情节恶劣的运营单位进行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同时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3月12日至22日,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组织开展了对我省钢铁行业的全面调查。现场检查发现,我省部分钢铁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水平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稳定、运行和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
《通知》要求,对擅自新建生产设备及扩大(扩容)增加产能的钢铁、烧结企业,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落后的生产设施要报请当地政府,按省政府统一要求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水平低,污染物无法达标排放的要进行限期治理。对此次调查中发现的高炉、转炉、电炉和烧结机头、机尾安装简易的旋风除尘、多管除尘器的,烧结机简易的脱硫设施的,料场、烧结机尾、出铁场等主要排污节点无组织放散严重的企业,要限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通知》强调,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实施行政处罚。对擅自停运除尘设施、脱硫设施,不按规定运营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各市环保局要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违法情节恶劣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对擅自改动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强化对自动监测设施的比对、校验,对擅自修改数据、有意漏报数据的要按规定处罚,情节恶劣的要对运营单位进行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同时要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 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