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司法保障的18条意见,同时介绍了全市法院通过破产差异化处置、金融债权专项执行等举措,优化投融资环境,为促进宁波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有关情况。
受近年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宁波企业破产案件有较大幅度增加。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破产案件31件,涉案债权逾54亿元,其中银行债权超过40亿元。在此背景下,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差异化处置理念,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产业发展方向,区别采用和解、重整和清算等方式,提高企业投资利用效率,减少资本闲置。在已审结的13件破产案件中,有5件进入破产清算,6件通过破产重整解决,另有2件案件实现和解。
此外,全市法院还采取多项举措着力优化投融资环境。通过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力度。并注意在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中支持多元化出资方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创业。
宁波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卫华表示,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积极履行和延伸审判职能,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记者 贺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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