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近日决定,2013年将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大监督力度,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进行比例为15%的抽查核实,虚报、瞒报的将被调岗或免职。
不少外逃、落马“裸官”走的都是 “非法敛财—家属移民海外—转移不明资产—择机外逃”的腐败路线图,把“裸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很有必要,而实现有效监管的最有效路径,显然就是家庭财产、家属成员情况等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尽快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尽管一些地方从拟提拔官员入手做试点,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并没有取得多大实质性进展。把“裸官”作为财产申报公示“先遣队”,显然不但必要,而且可行。身为“裸官”,既然是社会重点“关注”对象,就要有不惧监督的勇气,拿出主动亮家底的姿态,做到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工作信息全公开,如此才能“裸”得坦然、“裸”得自信。 (江苏省如皋市 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