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的时间,先后在9家银行办理了12家信用卡,为做期货资金周转将卡全部刷爆,经济学博士共透支30余万元,2013年3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石某提起公诉。
据悉,自2008年以来,石某相继在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9家银行办理了12张信用卡。2010年,石某开始做期货,赔了钱,便用信用卡取钱用于资金周转,部分用于还账。直至陆续被银行冻结。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此类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案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该院近三年信用卡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自去年10月,成立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唯一的具有独立建制的金融犯罪检察处,受案范围主要为金融诈骗案、金融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检察长交办的其他案件。
据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金融犯罪检察处处长陆俊钊介绍,从2010年办理案件的总量来看,信用卡诈骗在2010年占全年信用卡类案件数的87.5%,2011年基本持平,但在2012年的新增案件中,绝大部分是信用卡诈骗案件,2013年至今占95.3%
陆俊钊处长说,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人对持有并使用信用卡是报着“别人都用信用卡所以我也要用使用”的攀比心态,认为没有信用卡是一种“落伍”表现,没有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是否能按期归还信用卡的欠款。
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犯罪嫌疑人都认为欠银行的钱不是什么事,只要到时间把利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还了就没事了,直至案发,已经拖欠银行两、三年,利息和滞纳金的数额远高于本金数额,部分嫌疑人为逃避银行催收,以改变联系方式的手段来逃避银行的债务,但已不知此种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为此,陆俊钊处长提醒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是时,应当对自己的收入来源、消费习惯和还款能力来办理信用卡,不要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