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政委陆立才同志,因患肝癌晚期医治无效,于今天上午10时在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逝世,享年56岁。
陆立才,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入伍,1990年5月入党,大专文化,1981年在常州监狱当管教民警,1994年调入常州市公安局从事监所管理工作后,历经收审站、看守所、拘留所等多个部门,创造了监室看管15年无差错的纪录。
在30多年的工作历程中,陆立才干一行,爱一行,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他勤学苦练互联网技术,通过部、厅、局三级警务平台,比对21000人次的身份等关联信息,与4000多名在押人员耐心谈话,凭着如火般的激情,总结出深挖犯罪“快、细、准、活、情、理”“六字诀”和管教工作“五技巧”,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监管工作的“法宝”。2005年到拘留所工作至今,获取破案线索300余条,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0余起,其中查获杀人在逃人员5名,重大抢劫案件7起,涉案价值103万元。
他患肝硬化14年坚持工作在监管一线,最大的从业心得是:“从不辱骂,绝不动手,只有尊重他们,才能更好地获得信息,开展工作”。他共收到表扬信32封,锦旗5面。他坚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强化心理疏导,尤其是将对在押人员的真诚关爱延伸到所外。并善于从“警情”中找出“民情”,为安徽报警人钱某找回失踪二年之久的女儿;查获杀死岳母潜逃14年之久贵州籍罪犯胡某;抓获距案发仅10小时的盱眙籍杀人在逃人员侍某。
2010年6月4日,陆立才的事迹经人民公安报报道后,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高度赞扬他 “平凡的岗位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以火一般工作激情,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陆立才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三等功四次。2011年4月份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获得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全国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提名奖,并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
陆立才同志病重期间,江苏省公安厅、常州市公安局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采取多方式或协调医院救治,或到医院看望慰问。
与陆立才面对面:我情愿,我愉快,我坦然
面对面的深聊,能使人更深地读懂陆立才的内心深处,读懂他无私施予的动力源泉,读懂他“平凡中彰显杰出、杰出中蕴涵寻常”的真实内涵。
2011年7月24日夜,本网记者在常州与陆立才进行了一次深谈。
记者:为什么要帮那些人?有些其实是份外的事——拘留所民警主要职能是确保在押人员最多15天内安全不出事。他们出了所,你似乎没有义务去帮教。
陆立才:很多事,份内份外没有严格界限,关键看我做这些是不是自己愿意、是不是感到愉快。你看,我感化那些曾经受伤、曾经迷失的心,唤醒他们的良知;反过来他们又成全了我的工作,我的事业,让我做出一点成绩。多好!
我从小生活在溧阳竹箦劳改农场,一直梦想能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监管民警。我当过兵、挖过煤、修过车,什么苦都吃过,刚到常州,我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只得住在老丈人家里,60平方米的房子整整挤了11个人,我们夫妻俩天天打地铺。后来如愿以偿考上了常州监狱的民警,这是我一生梦寐以求的职业,我要做好。另外,因为我吃过苦,所以对生活窘迫的人有天然的同情心,我知道,其实大家都不容易。
记者:最近中央领导作出批示,你又成为全省典型,你有压力吗?
陆立才:不熟悉我的人说,哎呀,你今后压力大了!其实,我真没有!这点,我爱人最了解我。她说,你别神气,你在家地位还是第三,哈哈!我们都很坦然。其实这么多年,我得过很多荣誉,有市级、省级的,还有国家级的,我都感受到一种肯定和温暖,挺让人感恩。其实,荣誉就像学生的成绩单,说明你过去是合格的,下面你还得从头开始。做工作绝不是为了回报和索取,以前这样,现在这样,永远这样。
记者:知道您儿子怎么评价您?
陆立才(很意外,很感兴趣地睁大眼睛):怎么说?
记者:您儿子说:“其实我最知道我爸。他就是个热心肠。小时候,我有事找爸爸帮忙,可爸爸要帮的人太多,我总要‘排队’,很郁闷。跟我的语文老师倾诉,老师开导我: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都有义务用自己的方式体现价值、回报社会,而你爸呢,可能觉得他现在的工作、做的事,就是他力所能及、体现价值、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您儿子说,他一直记得那句话,他一直很崇拜您!
陆立才语录:
“挽救一名在押人员,就能让一个家庭和谐;破获一个重大案件,就为社会添一份和谐。只要人人都立足岗位,创造性地工作,就能创造一个又一个‘小和谐’,就能积‘小和谐’为‘大和谐’”
“官职不是衡量人价值的唯一标准。不管在哪个岗位上,只要工作上做出成绩,就是实现了人生价值。”
“从贫穷的山沟,到繁华的都市,我感到非常满足。组织上对我太关心了,我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好好工作,报答组织。”
“人不能与生活条件好的人相比,那样会消沉,更多的时候要朝‘下’看,朝过去看,人就会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