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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中,当事人可否自行和解?

2013-03-27 14:26: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律服务网 

    可以。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案件,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录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又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对原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执行。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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