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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以推行案件集中管理为途径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2013-03-27 11:45: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实行案件集中管理,是深化“阳光检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办案工作全程全面随时接受动态监督的有效途径。格尔木市检察院以开展案件集中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发挥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的积极成效,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有效提升。

    工作中,格尔木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立足受案分流、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职能作用,以案件管理系统为依托,采取建议纠正错误、建议纠正违法、通报办案瑕疵等方式,将规范办案要求落实到各个办案环节,确保办案质量;并由专人负责,实行预警提示、超期警示等时效监督,跟踪分流到各办案部门的每一起案件,促使案件“快侦、快审、快结”,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今年以来,案件管理中心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5件13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5件162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件1人,办案时间较去年同期相比缩短了30%,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文\韩有福)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