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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办案考虑发展助力平安本溪

2013-03-27 11:31: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法制报 

    辽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根本措施,坚持执法不忘大局、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本溪市检察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提前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处理群众诉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健全下访、巡访等便民措施,推行12309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牵头与公安等7个执法部门,联合构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形成了保障民生的强大合力。

    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本溪市检察院突出查办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民计民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结合办案,开展以“六个一”为内容的个案预防,力求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标。扎实开展行业预防,与32家大型企业和重点行业部门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及时更新和丰富警示教育基地内容,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去年接待参观达3059人次。

    着力维护公平正义,本溪市检察院针对诉讼监督工作中易出问题的重要环节,认真落实与法院、公安、司法部门会签的《对人民法院拟改判刑事二审、再审案件同步审查实施意见》、《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加强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若干意见》等10个文件,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障了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溪市检察院还设立了全国首家执行监督检察室,在全市基层公安派出所设立37个辖区检察官办公室,促进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