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福建尤溪法院借助“3G网络执法系统”着力打造“阳光执行”工程
3月1日,在福建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记者通过指挥中心的电子屏幕,观看了该院执行人员外出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全过程。从执行人员外出执行,到现场查封被执行人的一辆轿车,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执行人员分工明确,有的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有的对查封车辆进行封条。执行人员在现场的一举一动能显示在指挥中心的电子屏幕上,这一切都要依托于“3G网络执法系统”同步录音录像。
据介绍,“3G网络执法系统”是通过在法院内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将具有GPS定位功能的独立执行车载终端和具有录音录像、存盘、红外线等功能的执行单兵设备,与指挥监控中心计算机3G网络进行连接,实现远程集中监控、控制、录音录像、存储回放、语音对讲等,从而形成一套综合性、多功能、多媒体、交互式的执行综合管理指挥平台。
每次执行干警外出执行时,都要配备单兵设备,执行人员可以通过单兵设备对执行现场进行实时录音录像,并通过3G网络实时回传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也可以对执行人员的执行地点、时间、方向、状态灯进行GPS定位监控,远程指挥执行情况,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可以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制定执行工作预案,从而大大提升了执行的效率、效果,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这个系统不仅保证了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并对执行人员进行有效保护,也可以监督执行干警不规范、不合理的执行行为 ,责令其立即纠正,对于群众的举报和疑议也有据可查。而在该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该院执行人员在外出执行遇到过这样的 尴尬……
2012年2月,尤溪法院3名执行人员到尤溪县某镇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詹某和詹某娟一案过程中,詹某和詹某娟的亲属暴力抗拒执行,将法院的2名执行人员打伤。事情闹到公安机关后,因为现场没有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导致该暴力抗 拒执行案件刑事侦查取证困难。
这个事情的发生,引起了尤溪法院的高度重视。经过研究考察,2012年7月,尤溪法院建立起“3G网络执法系统”,运用 现代科技,力求执行工作更加公开化、规范化。
尤溪法院王茂华院长说:“执行过程规范、监督关口前移、同步实时指挥,使整个司法过程都在阳光下运行。被执行人如果对执行过程存有疑议,可以通过调阅电子录像,以获证实。而且这个实时录音录像的内容入库后,是任何人都不可以纂改的,这也保障了录制内容的真实性,不管是对被执行人还是执行人员都是公平、公开、公正的。”
去年11月6日,尤溪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勇等25人与被执行人卢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执行人员在清点被火灾损害的房屋和室内装修及物品时,二楼一住户拒绝打开门锁,导致执行受阻。指挥中心接报后,法院负责人第一时间调取现场录像分析后,下达指令要求强制开启铁门,并通过同步网络视频跟踪强制开门的过程。
但事情进展并不顺利。就在二楼住户开门后,仍然阻拦执行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点。执行人员一边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一边耐心劝说二楼的住户。不料二楼的住户还是抗拒,一执行法警从2楼坠落4米多深的一楼。
由于事发突然,且现场人员较多,指挥中心通过现场视频难以判断原因,随即通知暂停执行。指挥中心的负责人经分析 ,确认执行人员坠楼一事是因为二楼围墙被大火烧后墙体松垮,执行人员在劝阻过程中身体靠到围墙,墙体倒塌造成的,证实了法警坠楼与二楼的住户无关。依托“3G网络执法系统”,不仅实现远程指挥,同步录音录像有利于指挥中心及时下达指令,不仅保护执行人员,也排除被他人故意推倒的误会,避免了冲突误会的产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全面推行阳光执行服务,尤溪法院还专门设立了“阳光执行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有接访、导执、查询、执行实施等工作岗位,为当事人提供查询、举报受理、案件反馈等“一站式”服务。
借助“3G网络执行指挥中心”和“阳光执行服务中心”,尤溪法院打造了一个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力求执行工作更加公开化、规范化,以自觉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双赢效果。让老百姓 能够了解案件执行过程,并对执行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减少了涉执信访。据数据显示,2012年的1-10月,尤溪县法院总计有涉执信访案件12件,同比2011年下降40%。
去年年底,三明市中级法院还专门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实行执行工作录音录像及开通3G网络执法系统的若干规定》, 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三明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开通“3G网络执法系统”,推广执行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机制。(记者 张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