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下乡走访,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及时雨’,要不是你们,俺村去年的补偿款是没指望了。”正逢3月初春,几位村民将一面写着“人民检察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滕州检察院派驻西岗检察室检察官手中。
丁堂村临近一家国有煤矿,该矿按协议每年向村里赔付19万元塌陷地补偿款。每到春节前后,补偿款总是按时到账,可是直到2012年5月,2011年的补偿款还没到位,疑惑不解的村民不满情绪越来越高涨。补偿款哪去了?直到一桩诉讼发生,疑团才解开。
2012年6月初的一个早晨,丁堂村村主任丁德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山亭区徐庄镇人李某凭一纸欠条将该村起诉到了法院,丁德水糊里糊涂成了被告。到了法庭丁德水才看到欠条:2012年初,丁堂村向李某借款12万元,债务由刘某(济宁微山人)作担保。债权人李某将担保人刘某及丁堂村委会起诉至法院,同时对丁堂村账户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最终判决丁堂村向李某支付本息等共计15.6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将该村账户查封。丁德水及时跟村民通报了村集体账户被查封的情况,得知村里账户上的2011年的补偿款要被用来还账,很多村民聚集到村里讨说法。
此时,滕州市检察院到丁堂村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对该村的申诉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及时和当地镇党委政府联合组成了工作组,组织人员迅速走访该村的干部群众,这场“糊涂官司”的真相很快水落石出。
原来,李某与丁堂村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是丁堂村会计郭某想侵吞本已到账的补偿款,他劝说李某一起伪造了借条,并让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检察室人员带着李某和相应的证据,到法院撤销了该案的强制执行申请。丁堂村的群众终于拿到了塌陷地补偿款,会计郭某和李某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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