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胜利闭幕。这次会议是在我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议程事关国家改革发展全局,会议决议决定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会议指引我们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人民法院要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担负起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责任,不断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实现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实现新的发展,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在人民法院工作中,抓落实就是把共同制定的目标计划、工作部署、具体要求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审判实践中,变成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大家都知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落实工作不到位、抓得不好,再好的工作计划都要落空。这是一条基本经验。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不断取得伟大成就,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迈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靠的就是把远大目标、奋斗纲领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注重抓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也是如此。辽宁省各级法院之所以能取得发展,之所以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都是大家辛辛苦苦、踏踏实实地干出来的。因此,抓落实是人民法院工作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根本要求。能不能落实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党性纯不纯、世界观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志。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我们口头上讲了、文件上写了,但落实却悬在半空中,或者我们抓落实措施不多、不下力气、工作不到位、方法有问题,就会使抓落实半途而废,效果不但不好,群众也会不满意。实践证明,我们不仅要狠抓落实,更要善抓落实,会抓落实。
一、解放思想抓落实,打破思维习惯和主观偏见
解放思想是我们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引领中国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是抓好落实工作的重要条件。解放思想就是要使思想和实际紧密结合,使主观和客观相一致。
正确的方向是解放思想抓落实的保障。正确的方向是人民法院事业取得科学发展的前提。尤其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改革发展关键期,人民法院解放思想必须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坚持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解放思想抓落实的前提是加强学习。学习知识、运用知识,始终与历史进步相伴、与社会发展共存。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及发展规律,拓宽思路、创新思维,提高人民法官的综合素质。要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让学习成为法官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辽宁法院系统的一种优良习惯,促进打牢理论基础,掌握履行审判职能所需的各种知识,为解放思想提供智力支撑,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解放思想抓落实的动力是不断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魄。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面对社会的不断进步、形势的不断变化,要树立想干事的志气,能干事的锐气,敢担当的勇气,直面挑战、勇于创新的朝气,要切忌不求进取、满足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要针对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从实际出发,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思路、创新的制度、创新的方法,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推进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住机遇抓落实,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
当前,人民法院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新部署,尤其是明确提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这充分体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的重视,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将对人民法院工作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随着我国“五位一体”建设稳步推进,随着法治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建设的关联度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不仅为人民法院提供了新的要求和任务,也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当前,辽宁正处在经济发展的腾飞期,社会发展的跨越期。2007年以来,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司法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司法公正就越重要。这使辽宁法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通过学习,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具体目标,牢牢把握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好地抓住机遇,促进辽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抓住机遇必须正确面对困难和挑战。受多种因素影响,人民法院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社会公信力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挑战。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基本态势没有变,大量案件涌入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案件法律关系日趋复杂,给人民法院公正稳妥地审结案件增加了更大的难度。法院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在面临繁重的审判任务和解决审判工作难题时难以适应和胜任,影响司法工作的质量、效果和评价。同时,人民法院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人民群众对法治、法律和人民法院的认可和尊重程度有待加强。但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发展同在。只要我们不怕困难,能够直面问题、正视矛盾,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就能抓住机遇,赢得主动。如果回避矛盾,遇到困难绕道走,见到难题就躲避,有了矛盾推责任,出了问题捂着拖着,抓落实就有落空的危险。
三、提高效率抓落实,切忌久拖不决
毛泽东同志说过,“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因此,抓落实不是久拖不决,没有效率的落实等于不落实。效率对人民法院工作意义重大。大家都懂得,迟到的公正即非公正。效率是司法审判的内在要求,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低效率的审判,会增加人民群众的诉累,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也会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
要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对人民法院来讲,提高效率的前提是确保公正。我们要在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当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抓紧认真清理积案,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要求,确保所有历史积案都能清理完毕。同时,要建立健全防控、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长效机制,防止出现“边清边积”的问题,有效巩固清积成果。要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审判管理,健全完善信息反馈、情况通报等各项制度,促使能够及时审结的案件尽早审结,防止一切不必要的拖延。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将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明确责任抓落实,用制度去规范、约束和促进工作
责任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如果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就可能落实不好。
要理清责任。我们要科学地进行任务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要发挥制度长期性、稳定性的作用。我们要用制度规范、约束和促进落实工作,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避免出现抓一阵子松一阵子,热一阵子冷一阵子等虎头蛇尾现象的发生。
责任要体现在细节之中。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一些工作之所以落实不了、落实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失之于“粗”,失之于“虚”,工作抓得不具体不细致不扎实,在裁判文书送达、接待当事人等一些小的环节上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意。我们要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从平凡琐事抓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件案件。
要通过督查促进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改进督查方法,充分运用常规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并与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等工作相互结合,提高督查效果。特别是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要咬住不放,紧催勤促,全程跟踪,确保落实工作的完成。
五、风清气正抓落实,务必做到真抓实干
风清气正,首先要大力提倡真抓实干。因为这是我们党发展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根本途径。抓落实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出实招、办实事,认真研究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和各种急功近利、追求表面政绩的行为。
要完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干多干少要有明确的区分,褒奖那些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的干部,教育和调整那些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干部,问责和惩处那些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干部,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抓落实的关键在领导。有重视抓落实、善于抓落实的好班子,才能带出求真务实的好队伍,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人民法院的各级院、庭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不但要重实干、不作秀、不浮躁、敢作为、勇担当,更要与全体法官一起干,共同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
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是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我们的各项部署落实没有,落实得好不好,基层和人民群众最有实际感受,最有发言权。因此,我们在依法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同时,要习惯于在基层监督和人民群众评判下落实工作。
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落实,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审判都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能公开的环节一律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使命在肩,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明确时代责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缪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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