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市民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安徽省马鞍山市安监局实施“举报有奖”。今年有4位举报人符合奖励条件。但公告发布一周多了,4名获奖的举报人却无一露面。马鞍山市安监局安监大队打电话与获奖人联系未果。安监官员猜测,“这些举报人可能害怕遭报复,只要事情处理结束他们也就满意了,不会再和我们联系。”(3月26日《安徽日报》)
举报有奖却无人领奖,这的确令人尴尬。之所以没人领奖,可能是不想,也可能是不愿,还可能是不敢,总之都是有所顾虑。在当前的现实背景下,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很多,既然举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像这种安监举报,不是和被举报人有利益冲突或者利益相关,就是一些违法、违章事件的受害者,他们举报本身就不是为了奖励,而只是为了让问题得到解决。
值得关注的是:常有很多人不是举报无门无处投诉,就是举报之后泥牛入海杳无音信;与此同时,却又有很多部门似乎相当期待得到市民举报,常搞些“有奖举报”之类的活动,并为无人领奖而“苦恼”。为什么这样两种现象会同时存在?是因为不同的政府部门对于市民举报有着完全不同的态度,还是因为很多的政府部门本身就有两张脸,一张用于笑脸欢迎“有奖举报”,另一张却用于对更多的举报敷衍了事?
简单的道理是,市民既然选择举报,除了现代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必然也是因为有真实的问题期待得到解决,而无论与其个人利益是否直接相关。接到举报的政府部门所要做的,是按照举报的线索去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了就是尽职尽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因此,政府部门应善待每一起举报,并且真诚期待得到更多市民举报,让自身监管职责得到更好履行。
对举报人来说,最好的“奖励”就是在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基础上,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举报。政府部门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就是对市民举报的最好鼓励,就会有更多的人来积极举报。相反,如果只是搞一些“有奖举报”的虚泛形式,没人来领奖倒是小事,以热切期待状迎来很多举报,却又得不到有力调查有效处理,寒了举报人的心,那就是“有奖举报”的逆效应。说白了,有奖举报无人领奖,无非说明公众对于政府部门信任度不够,而要增强自身公信力,最好的办法只能是善待每一起举报,让每一起举报都能得到真正的处理。(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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