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分子以网络聊天方式,在骗取女性信任约其见面后,实施强奸、抢劫、诈骗等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2009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此类案件31件43人,其中2009年5件6人、2010年7件9人、2011年8件11人、2012年11件17人,呈逐年上升趋势,应当引起重视。
犯罪主体、受害人呈“三低”趋势
犯罪分子通常利用聊天工具与女性结识,以交友或高薪工作为诱饵约对方见面并伺机作案,作案手段单一,但极具隐蔽性和诱骗性。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等特点,受害人一般很难识别对方真实身份和意图,易受到诱骗直至受到侵害。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发现此类案件犯罪主体、受害人均呈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的“三低”趋势。且涉及罪名相对集中,涉及强奸、抢劫、诈骗、强迫卖淫罪名所占比例高达74.2%,部分案件涉及多项罪名。案发后,多数受害女性因碍于面子或受到对方恐吓、威胁,往往选择不报案。
犯罪成本低,网络监管有漏洞
从受害女性心理特点来看,一般情感丰富,爱听别人的甜言蜜语,加上社会阅历相对缺乏、判别能力较差,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女性的这一弱点对其下手,实施侵害。还有些女性因感情、婚姻受挫或生活空虚、无所事事等原因沉迷于网络,放松警惕后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下手对象”。
网络聊天工具一般具有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功能,有些聊天工具还具有GPS搜寻和即时定位功能,具备跨区域、低成本等特点,犯罪分子无需踩点、准备作案工具等大量前期工作,只需在网上点点鼠标,编造花言巧语就能使女性上当受骗,因此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首选方式。
网络监管有漏洞,也使犯罪有了土壤。因相关部门对网络监管的力度不够,加上部分网络公司片面追求利润,其登记注册程序过于简单、存在漏洞,一般无需实名登记即可成功注册,犯罪分子往往用虚假信息进行大肆注册交友,导致网络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强化法制宣传,加大监管力度
针对此类现象,笔者认为,一是要强化法制宣传,加强教育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倡导文明上网、慎重交友。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适度、健康上网,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网络监管单位可尝试在各大聊天平台上以弹出窗口的形式,设置“友情提醒”引起上网女性的警觉。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着力净化网吧和网络环境。严格落实网络实名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等程序的监管,防止不法分子采用虚假姓名注册诱骗被害人。针对未成年人上网吧涉案的实际情况,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确保网吧管理无漏洞,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三是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要积极与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有效震慑此类犯罪。同时,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等要给予女性被害人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吕雄伟 赵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