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执法被砸身亡暴力抗法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尽快启动城市管理立法程序
3月16日,湖北省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城东执法大队队长段金寅在带领队员制止违章建筑施工时,被人用锄头击中头部当即倒地送医抢救。20日上午11时左右,段金寅抢救无效身亡。
此事件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发广泛关注。仅21日一天,相关微博就超过10000条,此后社会舆情热度更是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
尽管湖北英山县城管遇袭身亡已是不争事实,然而在网络上,多数网民的心理天平还是倾向了被执法者一方。这都缘于长期以来城管在公众心中所形成的负面形象。
“近年来,城管执法问题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城管暴力执法或遭遇暴力抗法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城管职责不明确,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诸多城管执法问题,引发了全社会对城管执法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邦盛凯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国忠近日建议尽快启动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在他看来,城管执法之所以出现上述诸多问题,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城市管理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据介绍,现今全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虽然已推行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公共客运、公安交通、市政等各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是借法执法,执法权威性不够,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刘国忠表示,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系统、复杂的工作,而与其复杂性相对应的,则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几近空白。虽然目前个别有立法权的城市已经作出城市管理立法的有益尝试,但对大部分无立法权的城市来说,为城管进行全国性立法极为必要。
“为城市管理立法势在必行。”刘国忠说,理由有三:首先,通过立法,可规范城市管理者的执法行为,避免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等行为,进而提升政府和城管形象。其次,有利于明确城管职责,避免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通过立法将城市管理的职责进行明确,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权责明晰的城市管理格局,可避免各执法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有问题就推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再次,有利于理顺城管体制,保障执法顺利开展。
“当前,全国城市管理体制五花八门,省级无统一的领导机构,全国无统一的制服标识,人财物管理也是各具特色,很不规范,行政执法得不到充分保障,不利于城市管理顺利开展。通过立法,对城管体制进行统一规定,打造一支类似公安队伍的城管执法队伍,可极大提高城管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刘国忠认为。
因此,刘国忠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市管理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尽快启动立法程序,使中国新型城市化进程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使人民群众能在整洁舒适的城市中工作生活。(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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