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同省辖市和县(市)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搬进看守所。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各地将在4月底前完成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建设工作。
据悉,设立在看守所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将履行受理申请、接待来访咨询、承办案件等职能。值班律师办公室将设在看守所接见室旁边,配备监控和录音录像设备。近期,省司法厅将联合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的通知》,对此工作进行专门规定,确保规范管理和运行。
据悉,2012年4月17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决定在济源市、永城市、登封市、濮阳县、洛阳市涧西区、焦作市山阳区等6市县区开展刑事法律援助试点,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开始,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力争实现刑事诉讼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截至目前,试点地方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9件,其中审判阶段588件,审查起诉阶段332件,侦查阶段369件。(记者赵蕾 实习生申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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