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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吴江法院司法保障民生

2013-03-26 14:40: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司法救助受益无穷

  ——苏州吴江法院司法保障民生二三事

  日前,瘫痪在床的谢阿婆接到了江苏苏州吴江法院司法鉴定科打来的电话,告诉她伤残鉴定的时间已定,谢阿婆及其家人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自从吴江法院去年6月份制定出台了《司法鉴定费用救助办法》后,已为当事人垫付鉴定费用2万余元,免除鉴定费用9000元,使数十位当事人受益。

  去年10月谢阿婆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前前后后花去了医疗费60多万元,而肇事方在垫付了15万元之后就不再付款。为此,谢阿婆的老伴和子女省吃俭用,到处借钱,事故几乎压垮了原本平静的家庭。在法院诉讼期间,需进行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老人再也没有能力预交鉴定费用。吴江法院的法官了解这些情况后,与司法鉴定部门作了有效的沟通,同意免除谢阿婆的部分鉴定费用,剩余部分由法院垫付,这使得谢阿婆的后顾之忧得以化解。

  吴江法院院长金玉平带领党委一班人作出决策时,一直秉持着这样的原则:法院承担着司法审判的职能,一方面,要公正高效地裁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尽最大努力解除民忧,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据了解,去年6月,法院同时出台了涉少案件专项司法救助办法,突出了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使得吴江法院的司法救助覆盖了立案、刑事、民事、执行等所有的部门。

  早在2008年,吴江法院就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筹措资金设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和执行救助基金,每年都有上百万元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自安徽舒城的民工李立根,在工作时被机器砸伤,法院判令雇主周某赔偿其各项损失80余万元。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周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等信息,只发现其名下有小轿车一辆,拍卖后得款6.9万元。后又查明被执行人周某在吴江同里某企业内有应收款4.8万元,法院也予以提取。被执行人周某是租赁厂房经营的,出事后下落不明,而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申请人李立根家庭经济困难,自身又需要治疗和护理,法院经审核后给予其10万元的救助,以解其燃眉之急。与此同时,吴江法院注重做好常规性的救助工作。在立案环节,只要手续齐全,及时给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手续。据统计,2012年吴江法院共发放各类救助金106万元,使30多位当事人获得了及时的救助,减、缓、免诉讼费用近10万元。(通讯员 庾向荣 记者 张羽馨)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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