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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公检法司联动 大调解换来满意率

2013-03-26 14:27: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公检法司等部门一直是各类矛盾纠纷的汇聚地,如果都挤到诉讼通道上来,势必使司法机关陷入疲于办案的恶性循环,陷入矛盾纠纷的漩涡中。

  江苏省南通市依托大调解体系,创新建立了“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等一系列对接调处机制,对矛盾纠纷形成从110接处警起,各个环节“层层过滤”,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于司法执法办案全过程,不仅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直接进入执法司法渠道的流量,而且提升了政法工作的人性化和群众满意度。

  “第一哨所”做出第一反应

  去年2月2日,观音山新胜村5组发生了一起纠纷。有人拨打了“110”。“110”出警后了解到,纠纷起因是因为50元的房租而致使双方大打出手。随即,纠纷移交到“公调对接”调处站。公调对接调解员胡克忠和陈新泉立即调解。经耐心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防止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公调对接”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警察网络密布、机动快速、公信公正的特有优势。将接处警关口前移到企业、学校、社区、村组,这些“第一哨所”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做出第一反应,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公调对接调解纠纷45843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同一矛盾纠纷重复报警率由原来的12.5%下降到目前的2.3%,由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分别年均下降15.8%、24.6%。

  心理疏导促成双方和解

  如东县张某在骑摩托车带同学惠某回家途中发生事故,致惠某死亡,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将该案移送检察院起诉。承办检察官认真做好惠某父母的心理疏导工作,被取保候审的张某也主动与惠某父母接近,常到被害人家中做农活,双方关系得以缓和。检察机关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惠某父母原谅张某并主动将赔偿数额从40多万元降到16万元。张某跪在被害人父母面前,表示将视惠某夫妇如亲生父母。最后,如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使张某重新返回校园。

  这只是数百件检调对接案件中的一个。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运用检调对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00余起。

  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和新型群体性纠纷等引入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立案前通过引导释明,进入诉前调解程序,7日内调结,出具人民调解书或民事调解书;如未达成协议,进入速裁程序,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法院负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2007年以来,全市法院有17万余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去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8.5%,呈现出“三升五降”的发展态势:调解率、执结率、执行标的足额到位率上升,上诉、发回改判、申诉、执行案件、涉诉信访总量下降,被最高法院誉为和谐司法的“南通模式”。

  援调对接撑起和谐蓝天

  “让每一位有理没钱的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是南通援调对接工作的不懈追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开辟调解绿色通道,将大调解机制引入法律援助领域。同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两倍。公民只要每月收入低于800元,且争议事项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援调对接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和谐的蓝天。

  对接机制不仅使调解的理念和手段成为执法办案的第一方式,同时也使政法部门拥有了主动服务群众的新平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成为制度化、常态化。近年来,南通市政法部门的社会满意度一直在持续上升,连续三年超过96%。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等政法部门均连续九年进入南通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优秀和先进单位行列。(记者 陈广娟 通讯员 王敏泉)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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