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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2013-03-26 08:14: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4月1日起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从源头排查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欢迎群众积极举报野蛮驾驶行为

    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决定自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是: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货车的野蛮驾驶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道路通行秩序,严重危及广大驾驶人和出行群众的人身安全,货车造成的死伤事故给受害者和肇事者家庭都带来了很大不幸和困难。整治货车野蛮驾驶行为的目的是减少货车安全隐患,遏制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据统计,目前我国货车保有量为1900余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总数的7.8%,但货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约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8%。2012年,货车的万车事故率比同期全国交通事故万车事故率高出1倍多。近期,山东、福建、河北等地接连发生多起货车肇事导致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目前还存在货运车辆安全性能较差,货运市场不规范,道路货运个体挂靠多、集约化程度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治理,在大力整治货车野蛮驾驶行为的同时,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质监、住建等部门,从源头上排查治理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对货运企业、货运车辆维修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货运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提高货运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鼓励货运企业和货运驾驶人以实际行动参与到专项治理中,主动自查自纠,落实防范措施,克服交通陋习,自觉规范驾驶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野蛮驾驶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记者蒋菱枫)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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