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更要做好
——天津公安接待群众来访十年间
□ 老百姓鼓起勇气信访,写一封信短则几小时,长则要几天,贴上邮票寄来,民警随手一扔,这叫漠视群众利益;群众来访一趟,要跑很长时间的路,满怀着解决诉求的希望,碰上一个冷面孔,就会让群众感到心灰意冷。
□ 公安民警应当有普通老百姓的情结,老百姓就认识派出所门前的那盏红灯,就认识公安局的这个牌子。找到我们寻求公道,如果把他们拒之门外,对他们的诉求推诿扯皮,我们就有愧于头上的警徽和身上的警服。
□ 公安机关既要坚持对的,又要纠正错的。只要出现冤假错案,就必须认错、改错,你执法水平不高,办了错案,及时纠正,群众可能还会原谅你,你要是一错再错,群众绝不会原谅你。
□ “冷硬横推拖”看起来是态度问题,实际上是立场问题。你是站在人民公仆的立场上为人民办事,还是站在人民的主人的立场上冷漠群众、盛气凌人,这是衡量警德的重要标准。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
牛被鞭炮炸死,老伴儿受惊吓住院,老潘心里窝囊。
“武局长啊,事发现场,落下一部嫌疑人的手机,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可是案子迟迟没进展啊!”老潘发愁老伴儿住院的费用。
“老潘,你放心,7天内一定给你一个结果。等嫌疑人归案后,损害赔偿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
这天是2013年3月11日,天津市公安局推出“市局局长接待日”10年整。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长顺通过视频系统接待蓟县农民老潘。
“执法过错对我们来说,也许是百分之一,但对当事群众而言,就是百分之百。”武长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说到底公安工作是群众工作,群众来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更应做好。人民公安为人民是感情问题,是立场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不为人民办实事就是失职!
人民警察,还是警察人民
时间要追溯到20年前。
1993年初,几封由上级转来的群众“告状信”,摆在了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局局长武长顺的办公桌上。
面对群众在处理交通事故中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以及为此付出的巨大精力,武长顺陷入了深思——
天津第一任老市长黄敬,当年曾给天津市公安局讲了一次课,他讲的内容是人民警察还是警察人民。他说:“你是人民警察,而不要警察人民,就是人民在上,警察在下。而不要警察在上,人民在下。”武长顺深有感触,群众有心里话,为什么偏要舍近求远去上级部门倾诉?一方面,说明我们执法有问题,另一方面,说明群众没地方去说理。能不能建立一个直接与群众对话的平台?
于是,在武长顺的倡导下,1993年1月10日,在全国公安机关首创的交管局长接待日活动启动,作为天津交管局的一项重要制度,每月一次被固定下来。
2003年初,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已经出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的武长顺认为“与其让群众越级上访,不如把群众请回来就地给他们解决问题”。在借鉴交管局局长接待日10年经验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建立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
给警察添麻烦,还是给群众添麻烦
2003年3月11日,天津市公安局局长首个接待日。
令武长顺没想到的是,竟然来了2300多名群众。“这是个天文数字啊!原定的接待时间是上午8点30分,可凌晨1点就有人在排队了。”
孩子上学被打被抢,案件得不到妥善解决;家里电脑被偷,案子一直没破;轻信广告被骗巨款,希望能挽回损失……群众的反映犹如一面镜子,队伍中长期存在的“冷硬横推拖”,伤害了群众感情;执法水平不高,缺乏责任心,执法过错时有发生,影响了队伍形象。
首次局长接待日后,天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将“市局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延伸为“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第一级——市公安局局长每月10日接访、约访(遇节假日顺延);第二级——分局局长、处长每月10日、20日接访;第三级——科所队长每周三接访;第四级——社区民警每隔一个工作日接访。
在此基础上,天津市公安局拓展了四级走访群众、四级沟通汇报、四级社会监督制度,形成了“四个四级”密切联系群众、做实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在与一些干部交流中,强烈地感受到,少数干部和民警总认为接待群众是一种恩惠,群众是来求我们的。”武长顺摇头说,人民警察是人民公仆,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接待人民群众不是恩惠,是职责所在,由于我们的工作过错和失误造成群众上访,不是群众给我们添麻烦,而是我们给群众添了麻烦。是我们欠了群众的“债”,这个“债”必须还。
10年来,“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累计接待群众11.5万余人次,查清办结10.8万件次,结案息访率94%。
群众怕警察,还是警察敬畏群众
刘智,天津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今年3月13日,他在天津市公安局“四级接待日”10周年各界座谈会上说:“我去河西区调研,现在最起码基层民警都认为,接访制度是在鞭策自己、保护自己。”
话音没落,武长顺便接话道,“我记得实行局长接待日后,也是河西民警在饭堂里嚷,市局搞这个局长接待日,今后我们这个公安工作就没法干了。现在基层民警反映,从接待群众过程中受到许多益处,这就是10年过来的一大进步。”
“公安工作不能没有人民的监督!”在武长顺看来,警察要敬畏人民。“过去是群众怕警察,这个局长接待日就是让警察敬畏人民群众。你作为人民公仆,不依法办事,群众就可以上访。因此,民警做好工作的前提是敬重人民,怕做错了、做不好让群众找局长说理,民警才会谨言慎行、脚踏实地。”
10年来,武长顺风雨无阻,坚持了122次从未间断,由他带领的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4654件次,查结息访率达97.7%。
对于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纠正错误不放过,不追究责任不放过,努力实现结案与息访相统一。通过接访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市公安局法制办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应法规。10年间,共制定、完善和修改各项规定、措施、办法共计近百项。
从第一次局长接待日2300余人蜂拥而至,到现在全市7个市局局长接待站点三五十人有序上访——10年来,天津市公安局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总量,从2003年的2.5万起下降到2012年7022起,下降71.9%。
(记者/王斗斗)
是作“绣”不是作秀
点评
20年前,我常听到一个词——作秀,曾有人说交管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是在作秀。坚持20年,这个秀是苦行僧的秀。为老百姓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实事,各级干部都应当这样“作秀”!
——张金元(天津市政协委员,天津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
我参加工作40多年,有9年半干公安信访工作。武局长和市局党委坚持10年如一日接访群众,持之以恒。我们心里装着群众,给群众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才会真正热爱这支队伍。
——马双庆(天津市公安局原信访处处长,现任市局文保处处长)
四级接访是这个“绣”,一针一线,天津公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绣的是共产党的红旗,绣的是真心为人民的一颗红心。天津公安真正做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也更支持天津的公安事业。
——何江(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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